2021-02-22 16:33:22 人气:282
江苏省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方式为网上审核,考生无需到现场接受审核。审核对象主要为2020年度各科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审核内容主要为考生的学历、专业、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江苏二级建造师资格后审时间
根据《2020年江苏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可知,江苏省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方式为网上审查,审查对象无须到现场接受审查。
2021年1月11日至19日省直和各设区市审查机构进行第一次资格审查,2021年1月20日至2月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第二次审查。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审查对象,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未显示学历学位信息的,须于2021年1月19日17:00前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业务办理”“资格复核”栏目上传身份证和学历或学位证书的扫描件,逾期未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江苏二级建造师资格后审要求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0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三)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四)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
(五)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